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种苗质量监管水平,7月27日—28日,在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主任杨俊民带领下,种苗站、监测规划站抽调技术人员对全市2023年春季造林苗木和国有育苗单位苗木开展了质量抽检和执法宣传工作。

检查组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取造林地块、随机选取造林树种的方式,深入育苗、造林现地抽样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外业检查、现场交流等方式,重点对平邑县、费县、蒙阴县、沂水县4个县的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抽查。主要检查造林绿化项目使用的种苗质量、良种使用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三证一签”制度以及“一法一例”贯彻执行情况。共抽查7个苗圃、11个造林地块,抽查树种涉及侧柏、黄栌、毛白杨、七叶树、平邑甜茶、刺槐、桃、苹果、梨等。经抽检,20个苗批均合格,苗木总体合格率为100%。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监督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全面提升林业种苗生产和使用质量。
